《海域管理纲要法》今起谘询 为期30日草案拟订六个目标

法务局已制定《海域管理纲要法》,由今天(15日)开始接受公开谘询,为期30日。

法务局局长刘德学昨日在记者会表示,法律草拟工作订下了六个目标,分别是确保特区的海域开发利用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完善和填补海域法律法规、实施海洋功能区划、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完善海域整治修复工作,改善海域水质以及促进特区经济适度多元和可持续发展。

刘德学称,《海域管理纲要法》法案与澳门特区社会发展方向和规划息息相关,亦关係到全体澳门居民,期望透过公开谘询方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谘询期由今日至12月14日,为期30日。意见和建议可以亲临递交或邮寄到法务局,亦可透过电邮info @dsaj.gov.mo或传真2871 0445发表。

澳门在回归时,维持原有习惯水域管理範围不变,直至在去年12月,国务院明确了澳门特区陆域和海域管理範围,让澳门特区依法正式管理85平方公里海域,为推动特区各方面持续发展非常重要。特区政府今年5月决定,经法务局协调,与经济局、旅游局、海事及水务局及环境保护局共同组成法规草拟小组,进行法案的起草工作,年制定《海域管理纲要法》,全面反映澳门特区对海域使用、管理、保护和发展这四个方面的基本政策。

法务局局长刘德学(左)称,《海域管理纲要法》由今天开始公开谘询,为期30日。 (欧阳震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