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签修改《禁毒法》意见书 三常会指吸毒者刑罚不宜过重

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完成细则性审议修改《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简称《禁毒法》)法案,昨(28)日签署意见书。三常会认为,法案文本已具备条件送交立法会大会细则性讨论及表决。

三常会主席郑志强表示,三常会在意见书中提出五点建议,包括应否强制戒毒、应否处罚随处抛弃吸毒针筒、是否制定跨境贩毒罪或将跨境贩毒定为加重情节、应否订立协调与阶梯式刑幅,以及对吸毒者刑罚是否过重等。

根据法案建议,吸毒者最高刑罚由三个月增加至一年。郑志强称,三常会认为吸毒者是受害者,罚则较轻应是象徵性的,精力应集中在社会及医疗等方面,帮助人们远离毒品,但政府认为刑罚恰当,将维持罚则。

立法会三常会昨日完成细则性审议修改《禁毒法》法案并签署意见书。 (袁金秀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