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期使用手机情况改善 有市民质疑检控标準模糊
澳门治安警察局局长梁文昌昨日出席电台时事节目「澳门讲场」时透露,今年1月至10月,警方票控驾驶时使用手提电话有2,500多宗,较去年同期下降18%,有向好趋势,又向市民呼吁,除警方执法外,市民配合亦同样重要,提高守法意识,加强交通安全。
今年头十月警方票控驾驶时使用手机的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8%,情况有所改善。 (欧阳震华摄)
有市民致电节目投诉曾被警方检控驾驶期间使用手提电话,其后向警方提供证据上诉,表示驾驶当时并无使用手机,但最终上诉被驳回。她质疑警方对驾驶时使用手提电话的检控标準模糊。梁文昌则回应指警员进行检控都是依法办事。
亦有市民致电指警方应对使用手提电话的驾驶者拍下照片作为证据,认为警方应提出违法证据,而不是市民提出无罪的证据,这样对市民有所不公。
梁文昌回应指,警员进行检控时是根据《道路交通法》第十六条「驾驶时禁止使用手提电话」,他补充,即使使用电话上的通讯软件亦可以作出检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