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涉隐私受关注 马耀权:已依足法律去做
在昨日的保安领域施政辩论大会上,议员吴国昌提问「天眼」系统是否会牵涉到私隠问题。警察总局局长马耀权回应,在设计前已注重此问题,「天眼」的安装地点会有录影标示提醒,而且之前也与个人资料办公室有充分沟通,根据公共地方录像监视法律制度,每一支「天眼」的选点、角度和覆盖範围皆向个资办报批,并配合法律要求,制定了录像监视系统内部的手册,所有部门都需按指引去做。
马耀权表示,「天眼」是依法建设,受个资办所监察,投入使用期间有20宗个案皆是协助执法,而庞大的费用不单是镜头,也要计算后备储存中心、运输等设备方面的投入。
马耀权又称,第一阶段「天眼」在本澳八个出入境口岸周边安装219支镜头,于今年9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目标在2020年前完成「天眼」四个阶段的建设,承诺会继续研究深化天眼的项目。
第一阶段「天眼」在本澳八个出入境口岸周边安装219支镜头,于今年9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 (资料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