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局街总「宪法日」办讲座 冀市民认识《宪法》《基本法》

昨(4)日为「国家宪法日」,法务局与街总合办「认识国家宪法」讲座,并由今日起至9日,举办《宪法》、《基本法》法律讯息展览。

法务局与街总昨日合办「认识国家宪法」讲座,推广《宪法》、《基本法》教育。 (杨淑菁摄)

街总监事长姚鸿明表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最高法律效力,全国人大常委对香港释法是十分必要和及时,支持《澳门立法会选举法》修改案中,加入参选人必须拥护澳门《基本法》、效忠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内容。

姚鸿明指出,这是全面準确落实澳门《基本法》,完全符合澳门相关法律,对遵守和执行《澳门基本法》是完全必要的。他称,讲座为推动本澳社会弘扬宪制观念,充分认识国家《宪法》和《基本法》是本澳的宪制基础,也是居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

法务局法律推广厅厅长罗静萍致辞时称,形容《宪法》是母法,《基本法》为子法,两者共同构成「一国两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的保障,希望藉着讲座能让更多市民认识国家《宪法》的含义、地位和重要性,以及与澳门特区密不可分的联繫。

主讲嘉宾法务局法律专家蒋永恆表示,政府已持续推广、普及《基本法》,如开通专题网站,举办「国家茶聊」座谈会等,应该以循序渐进的推广方法让市民接受,因为本澳回归只有18年的时间,先要掌握好《基本法》再认识国家《宪法》,始终是根据「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规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