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绑架」海一居小业主图修土地法 议员斥发展商「诈骗」数十亿楼花

在海一居200名小业主宣声今日停止向银行供款之际,立法会昨日进行运输工务範畴明年施政方针辩论会上,议员陈美仪一改多位议员过往声称《土地法》是恶法的批评,目的是进行修法;又指事件背后有人「煽动和绑架」海一居小业主,以此作为「政治筹码」迫使政府就範,修改《土地法》。

陈美仪认为,按照现行法例,海一居发展商无法如期交楼但又收取小业主「楼花」款项,明显有「诈骗」成份,政府应依法处理;同时,政府亦可协助小业主向发展商追讨双倍订金赔偿,在如今小业主、政府及银行「三输」局面下,不能独让发展商「袋袋平安」。

海一居小业主每月承受供款巨大压力,曾在工务局外静坐,有小业主今日发展「罢供」行动。 (资料图片)

立法会昨日进行明年度运输工务领域施政方针辩论大会,议员陈美仪(下图)在发言中表示,房屋政策与土地资源一直是市民所关注,新《土地法》在2013年8月通过,2014年3月正式实行,而她作为负责审议法案的其中一名常设委员会成员,尤记得当时的立法原意十分清晰:强化监督、制约政府裁量权、使土地批给透明、土地合适利用。

议员希望政府协助小业主向发展商追讨赔偿双倍订金,解决楼盘「烂尾」问题。 (资料图片)

楼盘「烂尾」「楼花」照收

但在海一居「烂尾」方面,陈美仪指出,发展商在2011年开始出售「楼花」,然而,楼盘却是在2014年年中才动工,而离25年批给期限只剩下短短一年半时间,她认为发展商是用利益,隐瞒及引诱小业主即时开始供款。

陈美仪表示,希望政府协助小业主透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包括追讨发展商应作的双倍订金赔偿。陈美仪甚至引述坊间意见指,发展商无法完成楼盘却仍然出售「楼花」的行为,属于「诈骗」。

修法动机耐人寻味

陈美仪除希望政府向小业主提供法律援助外,同时向小业主收集收据,採取措施防止发展商进行资产转移。陈美仪指出,政府曾经表示若未来对海一居土地启动公开竞投,会设定特别条件,尽量保障已购买楼花的小业主权益。

但她认为,现在有人「煽动和绑架」海一居小业主,去迫使政府就範,但如果政府「乖乖修法」,即意味着将当年的立法原意,全盘作废。

议员指海一居发展商明知只有一年半时间无法完成楼盘,仍旧销售「楼花」有诈骗之嫌。 (资料图片)

三家皆输 发展商独赢

陈美仪形容,现时的局面是「三输」,即银行已经借贷给发展商及小业主,小业主则不断为「空中楼阁」供款,政府方面,同样承受着巨大社会压力,不过,发展商收取数以十亿元计的「楼花」款项,却是「袋袋平安」,她希望政府能够「讲句公道说话」。

罗立文指他作为执法者角色,对海一居事件,只能依法施政。 (陈骏骐摄)

执法者只能依法施政

对于陈美仪的建议,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仍依旧「冷处理」的做法,强调新《土地法》是经由立法会全体审议通过,他作为执法者角色、只能「依法施政」。对于议员区锦新提出,若收回海一居土地重新公开竞投,可设定条件让海一居小业主重新购买,罗立文指出,在建设上可加入特定条件,例如限高规定等,但条件是否可以涉及特定购买者名单,「值得大家思考」。

海一居200小业主决停止供款   

银行月少收600万或扣人工抵押

海一居业主联合会会长高铭博前天到包公庙向「包大人」申冤时预告,将于今日召开记者会,宣布小业主停止向银行供款,涉及约200名小业主,以每月供款30,000元计算,总金额每月可达600万元。大律师洪荣坤指,若小业主停供,银行有机会採取下一步,可向法院执行以其他财产偿还,包括扣除薪酬及现金分享等,用以填补贷款。

高铭博昨日指出,据他所知,目前照旧每月向银行供款的小业主,约300至400名,但日前决定停止供款的小业主约200名。小业主停止供款后,会出现甚么状况?洪荣坤指出,「银行都係受害者」,小业主停供后银行可以先执行以抵押物(即海一居楼花)支付,倘若仍然不足以偿还贷款,银行就可以有权向法院申请,扣除小业主其他财产,「即係有可能慢慢扣三分之一人工、现金分享」等的其他财产措施,直到偿还全部债项为止。

同属停供小业主之一的高铭博表示,目前只能「见步行步」,待事件明朗化后再作处理,又认为银行亦应负上责任,分担部分经济损失,「白白供咗一年,咁样供到几时?供晒咪好戆居!」对于银行有可能申请扣除其薪酬及其他财产,届时有机会沦为负资产时,高铭博一于懒理,仍会坚持下一步行动。

20多名小业主前日在包公庙前跪祈祷告,望包大人助海一居小业主一臂之力。 (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