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协关注《通则》修改 递意见书
第66/94/M号法令《澳门保安部队军事化人员通则》生效已有22年,随着社会的变化,当中条文曾作小部分修改,而大部分条文虽沿用至今,但或多或少都有改善空间,因此,本年9月份保安司向社会各界公开修改《通则》的大方向,并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开谘询,因此,澳门警察协会亦积极向会员就相关修改条文收集意见,其中,会员对修改条文中的「增设高级警长」一职与向上流动的可塑性、「因病缺勤超逾18个月」之后转为无薪假,以及对退休金或公积金制度的议题反应较为热烈。
警协把收集到意见编成意见书,于日前由会长李坚华连同其他骨干成员,先后拜访保安司司长办公室及警察总局提交意见书,藉此希望得到当局重视。会晤中,保安司司长黄少泽表示理解前线警员的心声,认为修改《通则》最终决定需取得社会大众共识和认同;警察总局局长马耀权表示会尊重意见书内容,以及认真深入研究及分析,从中找出平衡点,有利将来警队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中)等与警察协会理监事会成员合照。 (警协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