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议员表达「海一居」立场 冀政府作独立个案尽快解决

「海一居」200多名小业主昨日公开表明暂停供楼花,待日后政府与发展商处理妥法律程序后再重供。昨日在立法会第二日辩论运输工务领域施政方针,多名议员发言关注事件。

多次为「海一居」事件发声的议员唐晓晴表示,「海一居」是重大政治议题,是次会议正是需要寻求社会共识最好场合。他提出,若一幢楼宇已批出图积,可以卖买,「楼都起到一半,发展商又冇走佬,单位亦卖咗好多,但楼要畀政府收返」,质疑是否制度上有矛盾? 政府一方面批地,一方面不批发展计划,是否有矛盾? 他又称,「法律唔会自己走出来,是否立意通过法律以牺牲部分人利益?」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回应表示,他已多次表明「海一居」问题具体情况十分複杂,他强调自己不是「洗手」,但按新《土地法》规定,没有其他办法。

议员唐晓晴质疑政府一方面批地,一方面不批发展计划,是否有矛盾。 (刘志衡摄)

他又重申,2013年4月16日新闻报道土地工务运输局前局长已提醒要小心,而《楼花法》是同年 7月才生效。他称,「新《土地法》规定旧批地按新法处理,有否矛盾各人可有各人睇法」。

议员欧安利认为,本澳需要保护投资者利益,小业主属于投资者身份,亦有按游戏规则,虽然前局长有提醒小心,但事实上政府应告诉小业主其严重性是可引致悲剧结果,甚至应该「出手」中止工程。

议员关翠杏明言,议员郑安庭日前在立法会讨论社文司领域时指她也承认新《土地法》有问题,是错误演译她对新《土地法》的解读。她解释,新《土地法》是当时小组会及立法会法律顾问共同努力的成果,并在全体大会上逐条审议后,获得全体支持及通过。她重申,不管是新《土地法》和旧《土地法》,25年的土地临时批租期均是一个大限,临时批给且不得续期。

关翠杏表明,有一直关注及接触小业主。她认为,若果将「海一居」事件捆绑其他土地作处理,担心会「一刀切」放生其他土地,引发更大的争议,亦不利解决「海一居」事件。她直言若关心「海一居」的有心人,应建议「海一居」归独立个案解决,才能更有效保障其小业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