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议员就「海一居」事件发问 罗司无奈苦笑回应「冇嘢补充」
议员郑安庭昨日在立法会运输工务範畴明年施政辩论中继续关注「海一居」事件,促请立法会尽快公开录音明晰新《土地法》立法原意。他在会上又主动澄清自己并无受任何人指使,包括议员陈明金,强调自己是不希望本澳社会因「海一居」事件而付上沉重负担而介入事件。
罗司面对多位议员就「海一居」事件提问,只得苦笑无奈回应称,「希望大家明白关于『海一居』冇嘢可以补充」。 (刘志衡摄)
他发言时表示,根据包括罗立文在内的五位司长对「海一居」事件及《土地法》的回覆, 都是「无可奈何」,特区政府必须「依法施政」。外界对这个问题的解读是,《土地法》存在政治问题,即使明知是「恶法」也只能依「恶法」施政。质疑到底是《土地法》的规定有问题,还是跨部门的协作方面出错,或是在立法原意的理解上及立法技术出现问题?
议员郑安庭昨日在立法会运输工务範畴明年施政辩论中,促请立法会儘快公开录音明晰新《土地法》立法原意。( 刘志衡摄)
他比喻称,「杀人也有分谋杀、误杀、自卫杀人,如果无论是自卫杀人和谋杀都判25 年,咁好明显係唔合理」。
郑安庭认为,除了尊重议员陈美仪对新《土地法》立法原意的理解,亦要了解其他议员包括唐晓晴、欧安利、吴在权、萧志伟、关翠杏,对当时立法原意的理解。他又指,如果当时的立法原意是收地收楼,那麽政府更要制定一套方案保证小业主利益;若当时的立法原意不是收地,政府应及时「拆弹」,尽快解封「海一居」,继续起楼收楼。
针对上述议员现时对新《土地法》的立法原意意见不一的情况,他认为更加要敦促立法会尽快公开录音,同时可以召集当时参与新《土地法》立法的委员会成员、立法会法律顾问、官员开一次小组会,明晰当时的立法原意;又认为公开录音对社会各界并不会造成负面影响。
他又主动澄清,是后来才介入跟进事件,从来没有提议要修改新《土地法》,更扬言自己并无受任何人指示要介入跟进,包括议员陈明金,随即惹起场内一片喧哗。他强调,会在其议员任期内继续为「海一居」小业主争取上楼。
罗司只苦笑无奈回应称,「我尊重郑议员的意见,但希望大家明白关于『海一居』冇嘢可以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