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处理东望洋斜巷高楼 政府致函国家文物局求助
特区政府容许东望洋斜巷高楼项目,可按停工前已建高度复工,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土地工务运输局昨日发出新闻稿表示,特区政府十分重视文化保育,对于东望洋斜巷已停工多年的建筑项目一直谨慎处理,鉴于近期社会提出不同意见,政府已于上月中致函国家文物局寻求技术指导和协助,以便订定后续的处理安排,现正等待回覆,倘若有进一步消息,将适时对外公布。
东望洋灯塔缓冲区内一些建筑发展规划,引起不少市民对灯塔景观的关注,箭咀所指为东望洋斜巷高楼。 (陈骏骐摄)
特区政府于2008年透过行政长官批示,对东望洋灯塔周边约2.8平方公里範围内的新发展楼宇高度进行限制,兴建中的东望洋斜巷超高楼被勒令停工,特区政府较早前表示,容许楼宇按已建至的81.32米复工。
工务局在新闻稿表示,东望洋斜巷高楼项目的问题涉及已经获批准的建筑方案和有效的地段规划,因此政府过往亦已成立了由文化局、物业登记局、财政局、土地工务运输局和地图绘製暨地籍局多个政府部门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专责跟进处理相关事宜,务求以依法、合理和符合公共利益为原则,处理因上述批示影响而停工的建筑项目的跟进工作。
文化局局长吴卫鸣昨日出席活动回应,国家文物局是管理全中国境内世界文化遗产的机构,包括澳门历史城区,若国家文物局作出指示,特区政府一定会依照去做。他又表示,个人有信心东望洋灯塔周边环境,在现时的状况不会再受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