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牌车入出横琴手续今公布 据报牌照有效期三个月

澳门单牌机动车入出横琴将于本月20日启动,有关方面今(16)日上午10时30分在横琴湾酒店会展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有关措施详情。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上月28日发布的《广东省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管理暂行办法》,并非所有澳门单牌机动车都可以自由入出横琴,只有在横琴工作、生活的澳门居民及投资澳门商户所拥有的九座或以下澳门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申请获准及获发牌照,方可入出横琴,牌照有效期为三个月。

单牌车入出横琴手续今公布,仅限在横琴工作、生活、投资的澳门居民申请。( 资料图片)

申请入出横琴机动车「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简称「一牌一证」),仅限于在横琴工作、生活或投资的本澳居民。申请者按规定向珠海市政府指定的部门如实申报并提交有关「证明」、「凭证」,并应持有与準驾车型相符的「内地有效驾驶证」。「一牌一证」的效期为三个月,于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入出横琴行驶、範围仅限于横琴;有效期届满前,申请人应将车辆驶离横琴,返回澳门;若需要继续入出横琴,需「重新申请」。申请人不得转让、租赁、出售「一牌一证」,且申请、补领、变更、延期、注销,都应向海关、边检、检验检疫等部门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

澳门机动车进入横琴后,若有被盗、损毁或灭失的,所有人或驾驶人应立即向海关、实施准入审核的珠海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日内予以办理,对发现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告知其处理完毕后再核发牌证。入出横琴的澳门机动车「超出範围行驶」或「超出牌证有效期滞留」,由公安机关依法扣留,海关部门予以配合。对于扣留的机动车,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处罚后,移交海关部门处理。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一牌一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发,对已取得的予以撤销,并自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机动车辆入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