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蒂随手抛窗外酿成火警 青年涉纵火最高八年徒刑
又一名青年在家吸烟后随手将未熄烟蒂抛出窗外酿成火警,被警方拘捕及控以「造成火警、爆炸或其他危险行为罪」,移送检察院处理,面临最高八年徒刑。被捕男子姓张,22岁,报称任职外卖员。
张姓男子随手将烟蒂抛窗外导致火警,纵火罪最高面临八年徒刑。 (郑健勋摄)
司警发言人称,案件本周二(6)日发生在道咩俾利士街东兴大厦五楼天台,约淩晨4时,消防接报到场,发现一些弃置天台的布块被燃,火随风波及天台两块木板着火,案发东兴大厦及毗邻昌明花园约40名住户要疏散。司警经调查后,怀疑烟蒂从与东兴大厦相连昌明花园明珠阁一单位丢下,并于同日中午派员至明珠阁一单位拘捕一男子,疑犯承认平日有将烟头抛出睡房窗外习惯,曾于火警发生前半小时在房间内吸烟,并将未熄烟蒂抛出窗外。司警又指,火警发生时一度要疏散邻近住户,疑犯当时亦和家人一同疏散。
司警表示,今次已经是一个星期内第二宗因有住户将未熄烟蒂随处抛弃,引发火警件,呼吁市民吸烟后应熄灭烟蒂,丢入垃圾桶或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