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四责任人追讨垫支费用 「善丰花园」诉讼进行鉴定取证
善丰花园主要樑柱爆裂令大厦变危楼,特区政府採取多项应急措施,并以公帑垫付开支,现正循法律途径,向四个责任人追讨公帑垫支的相关费用。
「 善丰花园」事件,政府採取法律行动追讨垫支款项。(资料图片)
在本周二立法会运输工务範畴明年施政辩论上,议员何润生向运输工务司司长表示,善丰花园小业主早前决定自资重建,但政府与善丰花园发展商仍有诉讼,导致重建工程未能动工。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其后发出新闻稿表示,自今年从工务局处得知「善丰花园」所有小业主一致同意拆卸后,检察院随即向法庭提出预行证据措施,请求对「善丰花园」及位于隔壁的「苏豪荟」地段进行提前鉴定取证工作。目前,提前鉴定建议已获法院批准。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提前鉴定措施结束之后,案件在下一阶段将进行其他证据调查工作,其中包括重要的人证措施。为查明「善丰花园事件」的事实真相,以利法庭作出公平公正判决,检察院呼吁该事件的相关知情人士对调查工作提供协助。
自2010年10月10日「善丰花园」楼宇发生结构损害之日起,为防止该楼宇倒塌和确保公众安全,特区政府採取多项应急措施,包括以公帑垫支方式,聘请专业人士对进行跟蹤检测及安全防护工作。依照法律,相关费用应由引致损害事件的责任人负责。然而,相关责任人至今未向特区政府返还相关费用。
为追讨公帑垫支的相关费用,检察院于去年10月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向澳门初级法院对「荣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德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黎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建新建筑工程(澳门) 」有限公司等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程序,以确定引致「善丰花园事件」的责任人向特区返还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