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七百多万租金当儿戏 搜获沉香只因不止行政违法

终审法院上周五开始审理前检察长何超明涉嫌触犯「巨额诈骗」及「滥用职权」案,首先审理涉及租用获多利中心单位部分。检察院起诉书显示,租用获多利中心涉及款项700多万元,何超明承认批准租用金额儿戏,没看过合同内容,但他高度信任下属,授权下属管理。

何超明违反惯常做法,要求海关将扣押的价值一亿2,000万元沉香送往检察院。 (资料图片)

何超明表示,租用四个单位设立教员休息室,同时设有司法辅助厅、司法合作厅、档案室、图书馆和模拟法庭,因检察院由100多人增至400人,需要设施用作培训。而起诉书所指的卡拉OK,相信是附有卡拉OK功能的电视机,但他从没使用,乒乓球枱是指会议桌。随着本澳酒店设施增加,教员休息室开始毋须设立,遂改为教员文娱室,并指名字不一定可反映内容,反指「旧法院大楼用作文创设施」是否诈骗?

起诉书指出,2013年5月及12月,海关揭发一宗价值一亿2,000万元走私沉香案,海关认为属行政违法,未有将案移交检察院展开刑事调查。何超明为接触该批沉香,在违反惯常做法下,以口头方式透过时任检察长办公室主任黎建恩,指示助理检察长或检察官致函海关,要求把扣押的沉香移交检察院,以便进行刑事侦查。沉香则存放于皇朝广场五楼的档案室内。

何超明表示,因为案件搜获大量沉香,相信不止是行政违法,要求由检察院侦查,他以检察长身份调阅这批沉香证物,沉香一直放在检察院範围内,从未搬往他的官邸,亦无作私人用途,他又有打算将沉香放在检察院展览厅作展示之用。但法庭对何超明并无正式介入案件侦查而又调阅沉香证物的动机有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