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元旦起延续社屋租户 分级式租金豁免措施

政府由元旦起延续社屋租户分级式租金豁免措施,不超出收入上限租户续获豁免每月租金上限2,000元,获豁免缴交租金的社屋租户约有11,700多户,佔90.7%,预计每月豁免租金金额约为澳门币450万元,超出收入上限租户则不获豁免租金。

房屋局称,社屋租户分级式租金豁免措施由2016年起实施,以期为经济薄弱的社屋租户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支援措施,同时,部份月收入超出收入上限社屋租户,须缴付更高租金,推动社屋超收入户自动退场,以体现公共房屋资源合理运用。经豁免后,于去年1至11月,共有34个社屋超收入户退回单位。

房屋局今年延续有关措施,其中,不超过社屋收入上限(见下表)租户将继续获豁免每月租金上限2,000元。所有超出收入上限租户均不获豁免租金,以加强推动超收入户自行退回所租赁的社屋单位。

截至去年12月23日,共有12,900多个社屋租户获租金豁免,预计今年约有11,700多户社会房屋租户可获每月租金上限2,000元,延续措施今年1月1日起实施,房屋局已邮寄双挂号信,提醒不受惠于分级式租金豁免措施租户,须于每月1日至18日期间缴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