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调研《工会法》 劳资双方有共识
昨日的社协会议上,劳资双方也就《工会法》立法议题展开讨论,双方得出共识,同意由第三方调查研究小组进行数据蒐集工作,提供研究成果作为决策依据,预料将在500日内总结出成果。
资方代表崔煜林表示,《工会法》已连续八次在立法会上遭到否决,而立法会具有民意代表性,既然立法会多次否决,认为现时没有就《工会法》立法的必要。他称目前与劳方都接受政府建议,成立第三方调查研究小组,就《工会法》的必要性做出研究。
劳工局局长黄志雄表示,第三方调研小组会公开招标,目前正进行招标前工作,并承诺会在500天左右,即2018年取得研究成果,但强调还需徵询劳资双方意见。
早前有意见认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7条保障澳门居民享有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与自由,但是本澳回归祖国16年来,迟迟未有完成立法。
反对意见认为,澳门是微型经济体,承受不起劳工集体谈判权,会破坏劳资关係,赶绝中小微企,有议员直言,「美日工会领袖都是『黑社会』」。
社协资方代表崔煜林表示,立法会八次否决《工会法》立法,有民意依据。 (梁灿旭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