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损赠及移植一片空白 议员促快订制度惠泽患者

澳门其实早在1996年已有相关器官捐赠法律,分别为2/96M号《规範人体器官及组织的捐赠、摘取及移植》法律及第12/98M号法令《规範死后捐赠人纪录及捐赠者个人卡之发出》,惜至今20年过去,本澳器官捐赠制度仍处于一片空白。

有专家指出,是次换肾罕见地成功,除因捐赠者是患者的胞姊外,还不用经过器官捐赠系统就能马上进行。图为当日手术进行情况。( 卫生局图片)

去年5月,政府终公布《脑死亡判定指引》,并与《证实脑死亡的标準及规则》于同年10月23日生效,澳门外科学会理事长朱文立表示,指引及规则的订定,为本澳未来器官移植,打下基础,但订立脑死亡的标準,只是起步。

立法会议员黄洁贞及梁荣仔早前透过书面质询均称,由于本澳至今没有订立器官捐赠及移植等相关法例,是以本澳居民若需要器官移植,只能到内地及香港进行手术,但在内地比如进行换肾手术,动辄须费40、50万元,非一般家庭能负担。而前往香港进行手术,则只能透过「活体器官」的移植,非香港居民不能进行「非活体器官」移植,是以本澳居民能在香港进行近亲器官移植,可谓较中六合彩还要高兴。

但澳门山顶医院终在去年,完成本澳史上首宗器官移植手术,该名肾病患者成功与提供肾脏的胞姐进行手术换肾。本澳肾友协会理事长梁锦华(下图)称,对于山顶医院是次壮举表示高兴,亦对本澳的医疗技术抱有信心,希望当局能尽快公布细节,让更多肾病患者得益。

资料显示,本澳目前有600多人需要定期洗肾和待候肾脏移植,但并非每名患者都适合换肾,需要由临床医生评估,加上本澳暂器官捐赠系统,虽然每年约有1,500至2,000人死亡,但适合提供器官移植的尸体,只有20具左右,可谓「供不应求」。

卫生局器官移植工作小组协调员戴华浩早前表示,尽量争取一至两年内,建立肾移植轮候名单系统,现正构建肾移植轮候者数据资料库,亦会开始制定人体器官捐赠与分配的政策。

而为了扩大患者能得到器官移植的可能性,当局还计划加入国家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系统将通过调查及临床数据筛选,确定需要肾移植肾病患者的人数,再按缓急轻重原则,建立轮候名单。在未建立器官捐赠制度前,现时仍以亲属活体捐赠为主。

其实,很多国家地区推行器官捐赠制度都举步维艰,如香港每年每100万人口,只有六人捐献,内地则只有四、五人。即使香港早在1969年已有首宗肾脏移植,但由2007年至2015年止,肾脏捐赠亦只有寥寥101宗,遗体移植则有626宗,总数727宗却仍不能满足1,941个轮候肾脏移植的急切需要。

本澳首宗换肾手术成功完成后,一众专家兴奋地合照。 (卫生局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