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洗黑钱 指控方「丧心病狂」 累及家人 何超明庭上哽咽自辩

终审法院合议庭昨早继续审理前检察长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件,审理何超明分别被控56项洗黑钱罪、两项虚假声明罪及一项财产来源不明罪,涉及金额约7,500万元(澳门币,下同)。何超明在庭上辩称,检控书只有银行户口和29次电话纪录,并没有明确例子指出他如何要求及指示他人汇款,质疑相关指控纯粹猜测,形容控方做法是「丧心病狂」。

何超明昨日在庭上指「家人受到牵连」感到很难过。( 互联网图片)

不过,何超明之后承认,自己因理解错误而漏报他的五个活期银行户口,因活期户口常有变动,所以只申报了定期存款户口,无申报的资产为89万元,只佔总财产的2%,但控方认为何超明仍未能解释款项来源。案件本周三续审。

起诉书指出,何超明过去涉嫌曾多次要求及指使其胞兄何超信,以及黄国威、麦炎泰、李君本等人透过公司户口和私人户口资金流转,再把金钱存入何超信户口,由何超信代何超明保管,涉及金额约为7,500万元。

直言指控「攞命」

何超明在庭上回应,这是起诉书最关键的部分,形容是他的「生死门」,但却着墨很少,他和他的律师团队也不清楚检控他哪次指示,直言「攞命」,见到都大吃一惊。面对有关指控,何超明提出「五不」,即不知情、不参与、不要求和指示、不要求他人代持金钱、不收钱。他又指出,检控书只有银行户口和那29次电话纪录,就如在玩「猜猜我是谁」的游戏,十分儿戏,又没有明确例子指出他如何要求及指示他人,质疑相关指控纯粹猜测,形容是「丧心病狂」,又称「唔係事实就唔係事实,唔能够夹硬嚟,夹硬砌!」

提及牵连家人一度哽咽

何超明又被指与其妻子虚报财产,除了不动产及有回报的工作收入外,夫妻二人联名的财产共有澳门币89万元及其妻子私人名下的2,264万元未有申报。何超明回应时指,上述财产申报事项皆由自己负责,不关妻子事,称「家人受牵连好难过」,边说边哽咽。

他冷静下来后表示,自己的收入绝对与财产相等,来源有依据,是起诉书上计算错漏;他称,早于1972年已开始在内地法院工作,而妻子又是大学讲师,1993年回到澳门担任澳葡政府反贪公署副专员,当时的收入是华人公务员中最高,又指自己是从1999年起担任检察长一职,起诉书却只从2003年开始计算他的收入,强调这计算方式很有问题。

另外,他承认自己因理解错误而漏报他的五个活期银行户口,因活期户口常有变动,所以只申报了定期存款户口。他续指,无申报的资产总共是89万元,只佔了总财产的2%,显示自己不是故意漏报,请求法庭体谅。

代父管理户口「有入无出」

助理检察长郭婉雯再质疑何超明,指有一个户口从2004年开始,共有156次存款流入,涉及300多万元。何超明解释,有关户口是他和四个兄弟与亲戚多年来给父亲的生活费和利是,由于父亲的生活开支自1993 年起是由他负责,因此户口由他保管。

郭婉雯认为何超明的回应未能完全解释款项的来源,质疑为何户口只有存入没有支出,何超明则辩称,父亲有退休金等其他收入作生活费之用。案件于昨日中午休庭,明天(11 日)续审。

载着何超明的囚车昨日到达终审法院,继续展开冗长的法庭审讯。 (李亮希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