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遭司警大摔背拖鞋抽击 脚踢屁股 一对波鞋肇祸 人狗仇未了!

凌空大摔背、拖鞋连环正面抽击、脚踢……一连串粗暴残忍动作,是一名入职司法警察局七年的男侦查员作出,对象是一头重约五公斤的小型宠物犬,现场是凼仔泉鸿大厦一个怀疑僭建平台,小狗被毒打后躲至檯底,期间有目击邻居大叫:「停手!唔好打啦」,惟男子懒理,继续找小狗晦气,现场还有两名女子,但并无劝阻之意。据悉,小狗遭逢此劫,源于牠咬烂男子一对波鞋。

事件闹大后,保安司司长黄少泽昨日回应,打狗司警侦查员除了会被行政处罚,亦会被司警内部调查,虽然事件不涉刑事成分,但因为他是执法人员,当局对此感到遗憾及失望。

不过,事件昨晚峰迴路转,民署昨晚带走小狗作详检验,并调查是否有人违反法律,换言之,小狗倘被验出更严重伤势,涉案司警不排除会被刑事起诉。

涉嫌虐打小狗的司警,居于凼仔泉鸿大厦一单位。(杨淑菁摄)

前天(17日)晚上,社交网上平台异常热闹,网民疯狂转发一段长约30秒的短片,据拍片的网民透露,现场是凼仔澳门孙逸仙博士大马路泉鸿大厦一楼平台(楼下三层是地铺及停车场),据悉,上址相信是有人有在平台僭建,图中可见,平台摆放杂物、晾晒衣架、安装洗水盆及种植盆裁等。

治安警发言人李华湘(右),由于涉案男子只涉及乱抛垃圾及违法吸烟,故未有将他带走调查。左为司警发言人谭永强。 (梁佩茵摄)

30秒虐狗实录

在短短30秒的片段中,可见一名男子首先将小狗捧起,然后来一个「大摔背」,小狗在墙角倒地不起,汪汪哭叫,男子趋前,一手执着小狗两条后腿,持拖鞋的右手朝小狗身体连环抽击,男子打够后放开小狗,小狗即时朝室内逃走,男子再一脚踢向牠的屁股,小狗之后躲在檯底下,男子上前欲再施虐……这时在对面楼宇拍摄的网民大叫:「停手!唔好打啦」,但男子恍若未闻,在现场的两名女子同样「事不关己」,期间完全没有阻止劝解之意。不少网民看毕直呼「冇人性!」

泉鸿大厦对面楼宇一名网民摄得男子粗暴虐打小狗,短片昨日疯传网上。(互联网图片)

打狗司警拒合作!

拍片网民之后联络澳门动物拯救协会理事会主席徐先生,徐先生看毕视频后即时报警。他忆述当晚警方到场后,因权力範围所限,未能入屋处理,而民政总署兽医赶至时,亦未能带走被虐狗只,倘若需走带走涉案小狗,必须得到上级或局方的批文,程序较繁琐,非一时三刻可完成。

据治安警表示, 狗主承认曾拍打狗只,但拒绝跟随治安警返警局协助调查; 治安警又称, 经兽医到场检查,认为狗只无大碍。司警随后表示,已接获治安警通报,根据兽医对有关狗只检验伤势,认为事件未达至刑事成分。

动保法存漏洞?

徐先生昨日接受本报电话访问时称,目前的《动物保护法》尚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空间,而政府的行政程序上为维持公平公正,会出现效率减低的问题。徐先生强调,警方与民署皆尽能力保护动物,但因法律法规的缺陷,未能有即时行动。

另外,徐先生参考邻近地方(如香港、台湾),若市民出现虐待动物行为,只要让其受到不必要的伤害,警方就可即时採取行动,在动物权益方面比本澳做得较充足,而本澳则需要当场警员判断是否牵涉到刑事罪行,惟未经过深入检查,做法显得「有点马虎」。

徐先生续指,本澳《动物保护法》实施未够半年,希望「比多啲时间」警方、动保团体、民署三方累积经验,为动物权益而努力。

黄少泽呼吁,无论是执法人员或其他市民,饲养宠物前必须三思。 (互联网图片)

行政处罚最高十万元

对于如何虐待动物才算触犯刑事罪行?大律师洪荣坤(下图)昨日受访时解释,《动物保护法》可分为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若对动物施暴,可能只会触犯行政处罚,罚款可达澳门币20,000到100,000元不等。

由于今次事件狗只伤势未严重到断肢、令到部分内脏功能失效直接导致死亡,故刑事处罚没有办法监管。不过,洪荣坤提醒,若虐待动物伤残或致死可判处一年徒刑,希望大众从教育上解决根本问题,学会尊重生命。

律师:勿以人类角度猜测事件

洪荣坤又称,由片段中可见,涉案小狗伤势可能未必很严重;他又指,动物下半身跳跃能力非常好,甚至可「二楼跳落嚟都冇事」,因此所谓暴力的侵害,对于牠们来说未必会造成如人类一般的伤害,提醒「勿单纯以人类的角度去谂动物是否受到严重的伤害」。

再者,经过兽医的检查后,小狗在没有受到严重伤害下,未能针对此作出刑事检举;至于事主的行为是出于教训还是虐待,他认为以客观环境分析,事主有透过暴力导致动物受伤,但还需再了解事主的主观心理因素,例如为何事主如此憎恨该狗只。

涉滥用职权或会被革职

据悉,该名施暴者自称是司警,又扬言若有关虐打片段「流出街」,就会控告拍片者。洪荣坤指出,该人打算利用职务去阻碍行政处罚的检举,有机会涉嫌滥用职权,当中亦细分内部处分或刑事,最严重或会被革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