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汉一棍打死家中小狗 被警方刑事检控可囚一年

一名男子六年未曾踏足家门,日前突然回家,其家人养了四年一头小狗,见是陌生人闯入屋,不断狂吠,男子随手拿起一条木棍,向小狗头部迎头猛击,将小狗打死,其妻子报警,誓要告到丈夫坐监。男子涉嫌触犯《动物保护法》中「残酷对待动物」的刑事罪行,被移送检察院侦办,这是《动物保护法》去年9月1日生效以来,首宗用残酷手段虐待并打死狗只被刑事控告案件,涉案男子面临最高一年有期徒刑。

一名自称是疑犯女儿的网民,上载被打死小狗照片。 (互联网图片)

被捕男子姓胡,60岁,报称无业。治安警察局昨日在新闻发布会公布案情称,事发在在沙梨头南街一单位,前(23)日下午4时许,胡姓男子返家,被其妻女所饲养一头小狗视为陌生人,不停猛吠,胡嫌小狗只一直不停叫吠,惹其烦厌,随手在厅中拿取一枝木棍,猛击小狗头部,小狗被打后倒地不起、失去知觉。

一名自称是疑犯女儿的网民,上载涉案胡姓男子图片。 (互联网图片)

胡妻见状马上报警,打狗男子逃去。昨(24)日治安警找到胡姓涉案男子,胡承认当时感到小狗不停吠很烦厌,所以用木棍重击小狗头部,之后小狗只昏晕在地上。治安警以残酷对待动物罪将嫌疑人移送检察院侦办,小狗尸体交由民署检查死因。

一名自称是疑犯女儿的网民,在网上社交平台发文表示,男子已经不是第一次粗暴对待小动物,惟家人一直忍受,没有报警。她又指,疑犯由于有外遇,过去六年已没有回家,日前忽然返家,家中小狗因此把他当作陌生人,不停向他吠叫。该网民又忆述事发经过,指疑犯当时「好似癫咗咁」,手持长竹打中狗仔头部,小狗即时失去知觉,倒在地上。疑犯妻子忍无可忍,决定报警求助,誓要告到丈夫坐监为止。

根据《动物保护法》关于「残酷对待动物罪」的规定,意图令动物受痛苦,使用残忍、暴力或折磨的手段对待动物,因而造成动物肢体严重残缺、失去重要器官或死亡,属于刑事犯罪,最高刑罚可判监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