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被控案证人作供 保密指令机票不列人名地点
前检察长何超明被控案昨(23)日续在终审法院合议庭审讯,传召检察长办公室前副主任郑幸捷作供,控方出示检察长办公室人员订机票等没有列出人名和地点建议书,郑幸捷供称,有关情况不是个别事件,但人事财政厅仍会「俾钱」,控方询问是否检察长办公室前主任黎建恩做成这现象,郑幸捷初时称不肯定,其后认为黎建恩是执行保密指令。
郑幸捷又称,她曾因好奇自己她2014年前往伦敦出差的机票,同事曾向三间公司问价,结果发现综合管理组订购的机票很贵,她因好奇向检察长办公室前主任黎建恩反映,其后检察长办公室前顾问陈家辉向她表示,综合管理组会指定一间公司订购,黎建恩会派同事处理,不用她理会。
郑幸捷指出,採购和资产管理原为人事财政厅负责,但採购由黎建恩直接指示,她认为不妥当向上级反映后,黎建恩提出成立「综合管理组」,但人事财政厅仍需协调「综合管理组」工作,但郑幸捷称,因引起很多争拗,于是她以受到困扰和身心伤害向检察长申请豁免她涉及「综合管理组」的工作,并获黎建恩回覆称前检察长已同意。
控方传召证人包括前司法辅助厅厅长周友清、检察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和检察官陈锡豪,他们都是在获多利中心16楼工作,均称只走过办公室範围,没有到同层的教员休息室。
周友清作供表示,曾经在获多利中心16楼偶尔见到有便服女性出入,但认为不是司法辅助厅管辖,自己没有质疑。他在获多利中心16楼工作六至七年,入职前,检察长办公室前主任黎建恩曾带他去过16楼,并告知他16楼将会装修一个教员休息室,他印象当时内部是空的,有一个模拟法庭、三至四间课室,担任司法辅助厅厅长后从来没有进入教员休息室,但有听闻教员休息室举办过几届培训课程,只有在电梯口见过何超明,倾谈工作上的事,没有见过何超明在教员休息出入。
检察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在获多利中心16楼工作,入职前,检察长办公室前主任黎建恩曾带他去过16楼,但只走过办公室範围,没有到同层的教员休息室,并不知道另外半层是检察院租用,亦不知道用途。控方在庭上出示多张涉案共犯的照片,胡家伟称见过商人黄国威、何超明妹夫,以及被指在空壳公司任职的林浩源。他认为前司法辅助厅厅长林伊娜弟弟林浩源在16楼工作。
控方又传召同样在获多利16楼工作的检察官陈锡豪,他对控方出示的多张涉案共犯照片,都表示没印象见过,又指何超明曾两次到他办公室谈公事。案件明天(25日)续审。
何超明案昨日继续在终审法院审讯,控方传召多名证人出庭作供。(资料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