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伪造文件办商务证 出入境澳门200余次被判刑
为长期出入澳门,广东籍肖姓女士,在上海通过中介伪造申请材料、虚构出境商务考察,向出入境管理部门骗取《来往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先后出入境本澳200余次。经上海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其行为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2条违反国(边)境管理」,于今年1月日,判决事主「偷越国(边)境罪」、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事主称,2011年5月她到澳门赌博,听朋友说如果想长期随时往返澳门,可以找中介办理「商务签注」;一个月后,她通过朋友在上海找了一个中介。中介以事主是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将其带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以工作需要赴港澳进行商务考察为由,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此后,事主又先后两次通过中介办理了赴港澳「商务签注」,至2012年3月,事主利用《港澳通行证》先后出入境202次,事件被揭发,肖女士接到上海民警电话后,由珠海前往上海奉贤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决利用假文件申请通行证先后200次来澳肖姓女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互联网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