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二冲程摩托车资助计划 法规今生效本月中接受申请

澳门特区政府为改善空气质素,加快淘汰较高污染的二冲程摩托车,《特区政府公报》昨日公布行政长官命令,颁布《淘汰重型及轻型二冲程摩托车资助计划》行政法规,由今(7)日生效,环保与节能基金由本月15日起至6月30日接受淘汰二冲程摩托车资助计划申请,每辆被淘汰的二冲程摩托车,车主可获3,500元资助。计划旨在向重型或轻型二冲程摩托车所有人批给资助,以鼓励其自愿淘汰该等对环境质素造成较大影响的车辆。

行政长官昨日颁布《淘汰重型及轻型二冲程摩托车资助计划》行政法规,每辆被淘汰的二冲程摩托车车主可申请获3,500元资助。(李希亮摄)

环境保护局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资助计划》详情。环保局局长谭伟文称,合资格车主为已缴付或获豁免缴付车辆使用牌照税,且于本澳有效注册的重型或轻型二冲程摩托车车主,但不包括于2014年9月1日后重新注册者。合资格车主可向环保局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后须在指定期间内将电单车送交交通事务局摩托车验车中心及申请注销。环保与节能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于获交通局通知已取消有关注册后60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资助,谭伟文表示,申请程序期为最长天,但一般申请不会太长,最快更可于七个工作天内完成程序。若二冲程摩托车车主在3月10日前向环保局提交申请,当局有信心可以在3月31日前,即缴纳本年度行车税限期前完成审批程序,并将安排车主在缴纳限期前交车到验车中心淘汰,车主便毋须缴纳本年度行车税。

环境保护局局长谭伟文(中)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有关《资助计划》详情。(李希亮摄)

涉资助经费达3,300万

谭伟文指出,今次计划涉及辆二冲程摩托车,当局估计当中30%会参与是次计划,环保与节能基金将需拨出约1,000万元; 若全数9,575辆都参与计划,经费则达3,300万元。被问到元的资助是否不够吸引力,谭伟文表示,本澳自2009年起已禁止进口二冲程摩托车,现在仍在使用中的二冲程摩托车已至少达七至八年车龄,资助金额是参考了邻近地区的汰车计划及本澳市场价所制定的,认为有一定吸引力。

环境保护局称,特区政府已按序开展一系列改善道路空气质素的政策措施,其中为加快淘汰较高污染的车辆,以及配合《在用车辆尾气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行政法规于今年月1日实施,推出《淘汰重型及轻型二冲程摩托车资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