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提出订立反歧视条例应对 妈妈公众地方哺乳受尽歧视
根据卫生局统计资料显示,澳门2015年出生婴儿为5,700多名,其中以母乳餵哺的婴儿为5,100多名,约佔88%。但持续时间不长,纯母乳餵哺至四个月或以上,只有630多名,约佔11%,主要原因是妈妈重返职场,也有妈妈反映餵哺室不足,以及在公众地方餵哺母乳时,即使有哺乳巾遮盖,也遭身边的人歧视和「白眼」。
虽然特区政府积极推动母乳哺育,设立「母乳餵哺推广小组」,从多方面协助及支援持续母乳餵哺,以促进母婴健康,但澳门母乳协会会长龙绮汶昨日在澳门电台时事节目「澳门讲场」表示,母乳餵哺在澳门社会各方面都遇到阻力,刚出生婴儿都受到医院政策影响,如医院没有母婴同室的情况下,新手妈妈和婴儿的肌肤接触短,令初期「上奶」难。另外,妈妈在餵捕母乳时,职场不理解的现象普遍,也是造成令乳汁减少原因之一,澳门餵哺室环境也参差,不同地区哺乳室也有不同情况,希望能统一。
市民谢小姐致电节目表示,在公众地方餵哺母乳时,即使有哺乳巾遮盖,也遭身边的人歧视和「白眼」,更有妈妈曾在餐厅餵哺母乳时,有经理出言阻止,要求到厕所餵哺。谢小姐提出,澳门政府应否借鉴外国做法,用法例保护母乳妈妈,反对歧视。
市民周小姐亦致电节目,指澳门医护人员的母乳知识不够「贴地」,医生未对生病但正在餵哺母乳的妈妈给予正确建议,望澳门医护人员应提升专业知识和定期接受培训。又有市民表示非正规的催乳师在坊间盛行,情况感到奇怪。
出席节目的卫生局一般卫生护理副体系护士监督范黄有霞回应称,现时本澳有注册物理治疗师和医疗中心提供乳腺护理服务,受卫生局监管,他们接受过专业训练,会根据妈妈情况作专业判断后作出相应服务,呼吁市民不要随便找坊间的催乳师,可能会出现不良效果,对健康无保障;如有急需,可到急症室或卫生中心寻求协助。
同时出席节目的立法会议员黄洁贞回应有关市民对母乳妈妈餵哺知识不足,投以歧视目光时指出,澳门现时没有歧视条例,建议可参考台湾的做法,设立公共场所母乳餵哺的反歧视条例,对歧视和驱赶母乳妈妈人士作出相应的处罚。更提出议员在倡议妇女权益时,应要作出推动。
黄洁贞(右)建议订立公共场所母乳餵哺反歧视条例。(何灏恩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