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职即可报销公帑游杜拜 何超明王显娣13万沙漠之旅

终审法院合议庭昨(8)日继续审理前检察长何超明被控案,传召检察长办公室人事财政厅厅长李凯旋出庭作证。检察官郭婉雯控诉,何超明于2009年携王显娣往杜拜「公干」,三日两夜花销逾澳门币13万且经人事财政厅报销,然而收据显示并无「公干」成分,只有「沖沙之旅」、「阿拉伯烧烤」、「宫殿式酒店」,亦有两名头等舱机位、聘当地导游观光、租平治车辆连司机等;奇怪的是,两人只预定一间酒店房,两晚「豪洗」澳门币17,780元;而当时王显娣还未入职检察院。

前检察长何超明。(互联网图片)

对此,李凯旋答辩称,建议书由综合管理组(现为支援厅)主管陈家辉所撰写,再加上得到前检察长办公室主任黎建恩的同意、检察长的核准,于是批出上述款项。

法官赖健雄对此提出疑问称,根据公职职位,「头等机位」除检察长及特许人士外,同行人员若未经授权不得购买;指李凯旋行为「不合法」,「你哋咁样係失职」,又认为当时应要作出审查。

李凯旋顿时语塞数秒,之后答「我相信综合管理组会审查」,又表示虽然曾就此做法提出质疑,但经陈家辉确认「冇问题」后就冇再过问。对于何超明被控涉嫌利用出席2005年丹麦哥本哈根国际检察官年会机会,带同妻子周小芙及姨甥杨俊杰到北欧四国旅游,时任技术员李凯旋负责该次出差预算建议书。预算中列明了四名葡籍检察官与其四名配偶,以及丁立勤、李建基及何超明的活动注册费,但并无提及到何超明妻子周小芙;而另一例明行程的文件中,周小芙却在名单上。

对此,李凯旋答辩称,另有同事负责注册工作,自己只负责就收到的参加人员名单列明预算,也不知道周小芙及何超明姨甥杨俊杰有否随行。她又指出,撰写建议书期间从未见过由活动发给何超明的邀请函,但因黎建恩交给人财厅的报告中有提及,基于信任所以认为邀请函存在。

终院昨续审何超明被控案,何超明早上由警车护送押上法庭聆讯。(李亮希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