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包庇五亿高利贷六黑警案开审 次被告:打蛊惑仔几鎚难收情报
六名治安警察局警员包括一名被捕时已退休的警长,在司警于2016年调查一宗涉及澳门币五亿元的高利贷犯罪集团案件时,发现有警员涉嫌包庇该犯罪集团长达四年,六名被告昨日在初级法院进行庭审,当中五人选择沉默,只有第二被告首席警员林国森选择答辩。
林国森承认曾洩露警方机密,但目的是博取线人信任、取得犯罪情报,不过,他同时否认曾收取利益或袒护犯罪分子,强调自已只是一名普通警员,不可能有能力干扰其他同袍工作或修改录影等证据,又称不能「打蛊惑仔心口几鎚」就能收取情报,必须各师各法。案件下周二续审。
司警2013年侦破一宗涉及五亿元高利贷大案,意外揪出六名「黑警」涉嫌包庇黑社会案件。(资料图片)
案中六名被告均为男性,分别是首被告庄振威(首席警员)、次被告林国森(首席警员)、第三被告赖永衡(副警长)、第四被告余志伟(首席警员)、第五被告赵汝群(警员)、第六被告麦健汉(警长,1984年入职,被捕时为已退休一年)。除第六被告外,其余五人均为治安警察局现役警员,于1992年至2002年间入职。
图为六名被告中,被捕时已退休一年的麦健汉警长。(何灏恩摄)
情报工作 各师各法
昨日庭审开始后不久,除林国森外,其余五人均选择沉默。林国森在法官开始询问前,主动要求发言,他表示,控诉书中的保密罪行自己「承认有做」,但他解释,自己在情报部门工作,自认与其他部门有不同之处,例如为了打击毒品、高利贷等隐蔽犯罪,平时需要向线人「收料」,所以需要一定的技巧和手法,并不能「打蛊惑仔心口几鎚」就能收料,可谓各师各法。
承认洩密为博信任
林国森又称,自己的确曾经向线人洩密,将警方调查进展、内部文件等情况向外人透露,但他认为这是为了博取线人信任,以此获取对方给予的有关犯罪情报。
在随后的庭审中,法官对多宗案件进行询问,当中涉及林国森利用职务之便,协助一名被禁入境三年的人士来澳、在录影视频中做「手脚」、帮人「拆解案件」索要澳门币45万元报酬等影响正常调查进程的行为。
普通警员何能修改证物?
林国森回应,指自己「有讲过、冇做过」,向对方(线人)透露案情是为了博取信任,营造对方「欠人情」的假象,以待日后有机会获取情报。他并多次强调,自己从未收取任何不法利益,而有关索要的报酬金额亦只是乱说。林国森又提及,自己「只是一名普通警员」,不可能有能力干扰其他同袍工作、或者修改录影带等证据。
法官又指出,林国森曾利用「微信」方式,通知被禁入境人士「可进入澳门境内,但会被拦截,录口供把事情了解后就可以入境」。林回应,当时的对话内容,目的是为了引导被禁入境人士来澳。
不过,昨午出庭的第二名证人,任职出入境事务厅调查警司处的姓刘男子称,所有拦截名单由他负责的部门处理,并将相关资料尽快输入电脑,其他部门有可能发出「延迟发送拦截名单」的情况,但一个普通警员,没有权限进行拖延程序,协助被禁入境人士来澳。
图为涉案其中一名被告昨日被押上法庭。(何灏恩摄)
五亿元大案揪出「黑警」
这宗六警涉嫌包庇黑社会案,源于司警于2013年调查一宗组织犯罪、高利贷犯罪集团案件引发,当时司警拘捕13名人士,涉案金额高达澳门币五亿元,但司警随后发现,有执法警员牵涉其中。
司警其后花了约两年时间进行调查,发现一个由多名警员组成的犯罪集团,其运作超过四年。警方于2016年1月採取行动,成功拘捕六人,司警发现,由该六名警员组成的嫌疑犯罪集团,多次涉嫌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包庇和袒护犯罪分子,包括不法查核被调查人士的资料;洩露他人出入境纪录;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不法披露案情;协助他人非法进出本澳,妨碍禁入境措施执行等行为,从而收受不法利益,怀疑六人共涉及48次不法行为,收受不少于澳门币183万元。
六名涉嫌包庇黑社会的现役及退休警员,被指收取183万元酬金。昨日被押上法庭受审。(何灏恩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