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案林伊娜出庭作证 出差携带亲属「个个都係咁亅
前检察长何超明被控案审讯明(14)日进入第19天。终审法院合议庭上周五(10日)传召检察长办公室司法辅助厅前厅长林伊娜出庭作证。现年45岁的林伊娜2011年被委任为司法辅助厅厅长,于2015年离任。由于林伊娜胞弟林浩源是另一宗与本案有关案件的嫌犯,合议庭主席岑浩辉首先询问林是否同意在庭上回答有关她胞弟的部分,证人回答同意。
林伊娜供称,数年前曾在获多利中心与弟弟相遇,他称在16楼黄国威(同为另案被告)的公司工作。但林依娜称自己从未了解该公司的工作性质。
她又称,曾多次进入获多利中心16楼的教员休息室,向何超明汇报工作,通常是单独会面;担任厅长期间曾经至少十次亲自驾车从酒店接载内地政府人员,到教员休息室与何超明见面。助理检察长陈子劲质疑作为厅长的她为何要兼任司机?她回答称自己因熟悉澳门及内地的路况。
控方质疑林「有备而来」
林伊娜在回答时多次被陈子劲打断,并要求林不要未听清楚问题就抢先回答,又称证人选择回答涉及她弟弟的部分,已令很多人惊奇,显然是「有备而来」。
另外,林伊娜被指于2013年携带两名儿子一同前往北京出差,惟控方呈上的单据中显示,该行程及住宿等正是由她胞弟任职的「新胜公关服务有限公司」安排,且资料中只列明一张商务客位价值16,000元的机票,与她声称自己坐经济客位,以及应有另两张属随行儿子机票的事实不符。林称自己并不知情,亦不知道当中的单据是其胞弟签署。
助审法官赖建雄质疑林为何出差要携带亲属,林称「个个都係咁带,财政局啲人都係咁」,又强调儿子的机票是自费,所以带儿子出差的做法是合理,她当时到北京出差是出席「中国广播文化中心年会」,因之前检察院有为该中心作法律谘询,故邀请其出席。赖建雄又质问林「你哋检察部门係做公关咩?有冇考究过係咪同检察工作有关」?林承认自己无考究过,只是按其上级即何超明的指示出席该活动。何超明其后发言称,检察部门是有提供法律谘询的服务。
何超明否认参与「杜拜豪游」
检察官当日继续讨论有收据显示杜拜「公干」行程中并无任何涉及公务工作,只有列出「沖沙之旅」、「博物馆」、「阿拉伯烧烤」等。何超明就「杜拜之旅」澄清:「我自己都未见过张行程」!该行程亦未曾送到检察院批示!自己亦未有参与上述的行程。质疑检方有何证据证明当中的指控。
何超明又解释,先提早到当地与主办方沟通是国际惯例,2015年他担任检察官委员会主席期间赴瑞士出席「国际检察官大会」时,也是提前到当地开会,同样是只有一位女检察院人员随行。合议庭主席岑浩辉问何超明有关杜拜的会议要提前十个月到当地是否正常?何回答:「是」!
检察长办公室司法辅助厅前厅长林伊娜,上周五出庭在何超明被控案作证。(梁佩茵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