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仪:言语性骚扰难入罪 市民慨叹:锄强扶弱 澳门少见

对于三常会建议将性骚扰列为半公罪,又把言语骚扰剔除,委员之一的李静仪表示,言语骚扰举证困难,担心争拗太久会拖延整个对市民保障的法案,认为先完成现阶段部分,日后再讨论如何修改机制,或循其他渠道作出控诉会较佳。目前言语骚扰可透过《侮辱罪》作出提告,或在公司政策中列出保障条文。

至于性骚扰罪建议列为半公罪,李静仪称性骚扰难以达至公罪,因为由其他人提告或由警方角度执法,担心会造成不必要误会,应由被害人「自己讲出嚟」,由当事人认为自己被性骚扰,才能较符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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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市民对于政府的提案,并不苟同。谢小姐称,一次在巴士车厢中被陌生男子用下半身顶撞她臀部,她大声喝斥,对方才收敛。她坦言:「在澳门,很少人会愿意挺身帮忙,其他地区可能会有。」谢小姐又称,另一次往乘巴士途中被一名男子跟蹤,对方出言轻佻,要求她陪酒,又指会付出可观酬金。谢小姐无法摆脱,最后幸朋友赶来才斥退对方。她认为,跟蹤他人都可列性骚扰範围,而性骚扰更应列作公罪。正在就读高中一的杨同学(下图)表示,有次在网上社交平台收到不明来历陌生人加她为朋友,并传来提及「性器官」的下流讯息。她慨叹这是言语性骚扰行为,但认为如果当事人不进行提告,警察也没必要追究。

谢小姐称曾在巴士车厢被人非礼,慨叹竟无一人挺身相助。(杨淑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