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管会将与多部门会面探讨 选举需至少300名选民支持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昨(15)日于公共行政大楼举行会议,主席唐晓峰表示,将逐一约见廉政公署、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等部门代表,就选举事宜交换意见。
唐晓峰表示,若涉及参选人选举违规情况,可透过廉政公署採取即时调查,希望与廉政公署起到通传作用;他亦表示,治安警察局可负责新修订的《选举法》中出现轻微违反的情况及竞选日的交通安排等;司法警察局则负责选举期间的刑事侦查工作,如网上诬告、网上抹黑等行为。
唐晓峰称,按法律规定,直选由300至500名选民组成的提名委员会,经选管会审核其合法性,才能提出相关候选名单,若提名委员会欠交文件或不够300名选民支持, 选管会可拒绝发出相关合法证明,有关利益关係人可向终审法院提出司法上诉。
另外,选管会将于公共行政大楼地下设置办公处,方便参选人递交表格或提供市民索取资讯等事项。
选管会主席唐晓峰表示,将约见多部门代表,就选举事宜交换意见。(杨淑菁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