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检控1,040辆滥泊车辆 空出一千多位方便市民泊车

治安警察局表示高度关注公共泊车资源使用情况,持续打击车位被长期滥泊情况,由今年1月1日至本月16日,在全澳多处共检控了1,040辆在咪錶位滥泊的车辆及对其上锁,其中273辆需要被移走处理,而所佔用之1,040个咪錶位已全部予公众使用,方便市民「搵到位,泊到车」。

「殭尸车」长期佔用公共泊车资源,警方持续取缔。(治安警察局图片)

澳门政府公布的《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于今年1月1日元旦生效,新收费加幅甚高,以移走车辆费用的调整幅度最高,由400%至1,233%不等,移走车辆费用由250元(脚踏车)至6,000元(重型汽车或特别车辆)不等。治安警察局提醒驾驶者,在使用公共收费车位时,除了应支付相应费用外,在停泊许可时间届满前应驶离车辆,公平、合理使用公共泊车资源。

长时间滥泊在路边车位「殭尸车」,被警方上锁及移走。 (治安警察局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