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指夜间曾见男士出现休息室 何超明形容是笑料从未找人按摩

前检察长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上周五继续在终审法院合议庭审讯,传召检察长办公室技术员陈乐其出庭作供。(有报道指陈乐其为前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胞弟)。陈乐其负责跟进检察院的项目维修保养,作供指存放沉香木的楼层闭路电视全部停止运作,不知道有关楼层没有保养。另一证人、获多利中心16楼检察院办公室夜更保安邓洪光(音译)供称,曾两次目睹何超明在晚上出入「教员休息室」,更有一名中年男士出现,他曾出于保安理由查问原因,当时何超明的司机麦克宁向他称,有关男士为何超明按摩,何超明否认。

陈乐其称,他在1999年入职检察院,负责金属探测仪、水电冷气等维修保养。製作建议书时报价单由上级陈家辉提供,只有一张,直接判给。一般跟进项目都联络黄国威,感觉对方像「大管家」。他表示会验收项目,确定完成服务才会签名,未看过拒签。曾在验收时看到「插苏」偏贵,反映后每逢看到的单据,价钱都遮盖起来。

他表示自己并负责检察院的动产,但陈家辉曾吩咐不要随便到获多利16楼,装修后交代「教员休息室」的动产编号给黄国威张贴。检察院竹湾招待所的动产编号亦不经他手,不知道由谁跟进。法官宋敏莉追问为何检察院贴动产要假手外人?陈乐其称不知道。

陈乐其回应庭上出示多份有关检察院维修事项文件,都由涉案空壳公司承判,更有文件显示,曾经停止四个楼层中一个办公室楼层的闭路电视保养,控方指该楼层是存放沉香木地点。陈乐其表示没有见过有关文件,以为一直有作保养。

法庭其后传召怀疑是黄国威开设空壳公司的女职员作供,证人表示公司的报价单最多曾报大50%。证人表示她在公司负责报价,负责人黄国威则提供报价单,并指示在报价单上增加一定比例的价钱,最少增加3%,最多增加50%,如无特别要求则以3%的利润及5%的的税项作标準,但她不知税项为何物。证人又称,除黄国威外,何超明的兄长何超信亦会提供电脑工程或纪念品的报价;何超明的妹夫李君本在该公司内负责管理账目。

获多利中心16楼检察院办公室夜更保安邓洪光(音译)供称,值夜班时会在控制室留意闭路电视,若有人进入会出外查察,曾两次目睹何超明在晚上出入「教员休息室」,大约在晚上10 时,更有一名中年男士出现。他曾出于保安理由查问原因,当时何超明的司机麦克宁向他称有关男士为何超明按摩,司机随后就乘电梯下楼。

何超明在庭审结束前举手发言,强调从未找人在「教员休息室」按摩,形容是笑料,估计证人当时与司机沟通有问题,或司机只是想打发证人。

终审法院上周五继续审理何超明(上图)案,何超明否认曾找人到「教员休息室」按摩。(梁灿旭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