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司:政府支持设母乳餵哺室 将向公共部门及私营机构推广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昨(16)日表示,政府一直支持设置母乳餵哺室,目前正致力在公共部门内推广,并计划向各部门发出设立母乳餵哺室的标準,冀公共部门争取条件增设,方便有需要的公务人员和市民使用,及后会与谭俊荣司长相讨将有关设施推广至私营机构。

陈海帆昨日早上列席立法会小组会议,其后回应传媒就设置母乳餵哺室问题时表示,公共部门内设餵哺室体现了对妇女和婴儿的关怀和爱护,可供有需要的公务人员或到政府部门办理服务的市民使用,政府对此一直大力支持。

她说,目前行政法务司辖下部门如身份证明局、民政总署等,都有哺乳室之设。随后的工作,将透过行政公职局向各公共部门发出设置母乳餵哺室的标準,希望各部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增设母乳餵哺设施。儘管有些部门因办公空间所限有一定困难,但相信部门会尽力作适当调整。她续称,公共部门倘日后有新租赁地点或建设办公大楼,料有条件预设哺乳室。

另外,财政局为配合特区政府推动母乳餵育幼儿政策,现已于南湾财政局大楼增设母乳餵哺室,内设配合餵哺所需基本设备,如提供电源设备、遮帘和桌椅等,于2月14日正式投入服务。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表示,计划向各部门发出设立母乳餵哺室的标準。(何灏恩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