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见澳门发生动乱 应支持警方依法执法
2014年10月香港「佔中」运动期间,有媒体拍下七名香港警察在一处暗角殴打示威者,事件上周五(17日)宣判,七名涉案警员被囚两年,不得缓刑。本报认为,此一判决明显过重,不但将严重打击香港警队士气,也将变相鼓励市民参与暴力抗争,当有人因为仅仅政治立场不同,而煽动市民示威抗争,搞乱香港,而站在第一线执法、维护多数香港市民利益的警察,不但要冒着受伤风险执勤,最终又要落得坐监的下场,当初这班煽动暴乱的主使者却各各无事,如此司法,天理何在。
香港与澳门仅一水之隔,香港过去几年发生的骚乱,澳门人也都感受在心,作为澳门负责任的媒体,有义务澄清事实,分辨是非,我们绝不希望类似「佔中」运动的暴乱在我们热爱的澳门发生,对于站在第一线抛头颅洒热血的前线警员,我们绝对支持其依法执法,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市民安全。
主审法官杜大卫在判词中就判刑理由曾经作出解释,称七名殴打市民的警察是「令香港警队蒙羞,也损害了香港在国际社会的声誉」,这是本末倒置的看法。问题的源头在于有人因为政治理由,为牟取私人利益而煽动暴力,煽动香港社会分裂,而司法机关却视若无睹,「佔中」祸首至今逍遥法外,司法权力没有得以彰显,却反而惩罚前线执法人员。
这项判决毫无疑问将再次激起香港社会的尖锐对立,亲者痛仇者快,有仇警者拍手称庆,撑警者则忿忿不平,而当司法机构的荒谬判决再次引发街头抗争时,又有哪位警员愿意冒着受伤及坐监的风险挺身而出,勇敢维护市民安全?一旦维持秩序的警察不再愿意站出来,反而被迫走上街头,治安势必崩溃,也将是社会大乱的开始。
七警犯错理应受罚,但法官同样的逻辑也应该适用在「佔中三子」身上,去年春节期间发生的旺角骚乱,警方当场拘捕约90人,最终只有约50被起诉,当中仅仅只有六人被定罪,即使被定罪也是刑罚轻微,即使被判入狱也不过数月,而放弃与家人团圆,举着盾牌挨砖头,遭到暴民粗口辱骂的警员,不但无法获得社会同情,一旦出事也会被司法抛弃,简直荒天下之大谬。
我们绝不希望类似事件在澳门上演,每一名警务人员也是我们的邻居、家人与朋友,维护治安、维持秩序虽然是他们的工作,也需要每一位澳门市民的支持。然而警察执法仅是最后手段,真正的治本之道,是每一位市民在面对挑拨与误导时,必须勇于分辨是非,捍卫真理,不让有心人为了获取政治利益而利用,才是维护本澳社会安定和谐的根本之道。
警察员佐级协会主席陈祖光(左三)表示,法庭判决超出可接受程度。 (互联网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