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称何超明曾带妻儿到 竹湾招待所及搬「木头」

终审法院合议庭昨(22)日上午续审前检察长何超明被控案,传召黄国威公司一名搬运工人、曾任何超明司机的邝荣桂、三名于竹湾豪园任职的保安员,以及财政司司长办公室主任丁雅勤出庭作证。

昨日有证人作供称,何超明曾返回竹湾招待所搬走一些类似「木头」的东西。 (资料图片)

控方出示由涉嫌开设空壳公司的黄国威开给搬运工人(证人)的一张53,620元支票,证人回答每次均会扣除15%给黄国威,黄解释是税项。控方之后再出示黄国威开给检察院的63,940元报价单,差价超过10,000元。证人表示不清楚差价原因。

此外,证人又承认曾在2014年尾,即政府换届后,曾被吩咐把获多利中心16楼的某些东西搬往检察院竹湾招待所,东西的数量约装满两至三个货车货斗。

合议庭又传召何超明司机邝荣桂作证,邝表示,2015年2月某夜,何超明接受完廉署问话后前往中联办,之后何称要返回官邸,但最后去了竹湾招待所,并看到何从屋内出来时,用报纸包了一些东西搬到车尾。邝又称,包东西的报纸有些许破烂,从破洞中隐约见到木纹。之后控辩双方追问证人是否确定是沉香木,证人在多番质问后称不清楚,但称形状相似,类似「木头」。

合议庭之后分别传召三名于竹湾豪园任职的保安员,其中二人表示亲眼见过何超明带同妻儿出入竹湾豪园单位,多数是周末,亦见过有陌生人出入,但近年则较少,又称何超明月均到竹湾豪园一至两次,每次逗留时间一至两小时不等,未见过他过夜。

何超明之后解释,他平日喜欢预留周末陪伴家人,但有时有认识已久的内地领导到访,亦表示要见见他的家人,因此他通常安排在竹湾招待所会面,并带同家人赴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