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头盔型号需合法 市民上网查违者可被处
《核准轻型及重型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防护头盔的型号》行政法规,将于今年6月13日生效,届时本澳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客必须佩戴,获交通事务局核准型号的防护头盔,违者可被科罚款。
交通局至今共接获132款摩托车头盔型号申请,初步已有19款头盔基本符合审批要求,局方会持续将审批资料上载至网页www.dsat.gov.mo,呼吁市民在选购头盔时,除要注意有关头盔是否符合行政法规规定的八款技术标準外,可先浏览相关资料。
根据统计,截至2月27日交通事务局共接获132款摩托车头盔型号核准的申请,初步已完成19款审批,全部基本符合要求,其余仍在审批中,待完成后将陆续上载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市民可登入该网页点击公共服务选项中摩托车头盔查阅相关审核资料,包括申请核准头盔之商标、型号、技术标準、认可编号、图片及审批结果。交通事务局将已获核准的防护头盔型号,上载网页供市民参考。
交通局己将19款符合审批要求头盔资料上载网站。 (交通局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