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拟完善《反洗黑钱法案》文本 将洗黑钱上游犯罪 独立成罪

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昨(28)日,继续审议《修改预防洗黑钱和预防恐怖主义犯罪法案》,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列席会议。政府代表向委员会介绍修改法案原意,以及将洗黑钱上游犯罪独立成罪的取向。委员会主席郑志强会后表示,委员取得一致共识,争取在本月底前与法律顾问完善工作文本,再提交立会全体会议审议表决。

郑志强表示,《反洗黑钱法案》争取本月底完成文本,将洗黑钱上游犯罪独立成罪。 (陈骏骐摄)

郑志强引述政府代表称,本次法案修改文本中建议将洗黑钱与其上游犯罪相独立,有助加快处理检控工作,堵塞漏洞。法案中列明的上游犯罪包括「贿赂贪污」、「走私或贸易犯罪」、「操纵卖淫犯罪」等,这些犯罪行为所获得的非法利益亦即是所谓的「黑钱」。法案建议,即使上游犯罪行为是在澳门以外地区所犯,或者上游犯罪未被判刑,亦不影响清洗黑钱犯罪的定罪和刑罚。

郑志强亦称,有意见担心法律生效后执行有难度,例如银行业界与执法部门的讯息交流沟通;表示政府未来亦计划再约见银行业界解释法案执行情况,以释除疑虑。

政府代表回应表示,目前已有相应的通报机制,且梁维特司长要求金管局将过去已经刊登政府公报的指引、内部通报机制等举措作整理送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