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税月底到期逾半车主未交 交通局称过期徵收罚款及利息
按照《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规定,汽车车主需于本月31日前缴纳行车税,方可继续使用,但交通事务局昨日表示,本年度有250,560台汽车、电单车及工业机器车须按照规定缴纳行车税,但截至2月28日,仍有133,220台车辆尚未缴纳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佔整体应缴税车辆约53%。交通局呼吁车主尽早缴纳,免集中在最后限期缴交,造成挤迫或因延误缴交而被徵收过期罚款及利息。
车主可携带车辆登记摺正本到交通局各服务专区、财政局大楼及接待中心、邮政总局及部分分局、本澳九间银行130多间分行缴交,或于本月27日中午12时前登入https://epay.dsat.gov.mo 电子缴费网站办理缴费手续。但须注意,二冲程电单车车主须前往交通局服务专区缴纳。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车主须缴清交通违例罚款才能缴纳新一年行车税,故车主在纳税前,应先了解其车辆有否违反《道路交通法》并接获罚款通知。为方便市民顺利缴纳税款,治安警察局交通厅已在交通局马交石、中华广场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的服务专区设立缴付罚款柜位,为尚未清缴属指定的轻微违反及行政违法行为的违法者,提供「收纳交通违例罚款」的服务。
按规定汽车车主需于本月31日前缴纳行车税,交通局呼吁车主尽早缴纳以免被罚款。 (资料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