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威无牌承接检院消防维修合同 黎建恩:不知需具备牌照公司承接
初级法院昨(7)日继续审理与何超明涉贪案有关的九名被告,聆讯有关检察院消防设备购买和维修保养合同部分,前检察长办公室主任黎建恩、商人黄国威及陈家辉等四名被告出庭应讯,何超明的妻子周小芙与其余四名被告缺席。何妻周小芙早前出席了三堂庭审后再度向法院请假,并获得法官批准。
控方指,被告黄国威承接检察院消防维修保养服务,但其公司并无相关牌照。 (资料图片)
控方指被告黄国威的公司过去承接检察院消防设备购买、维修及保养合同,这项服务原判给另一公司,其后判给涉案空壳公司(黄国威的公司),而两家公司当时投标的报价同为52,560澳门元;控方又质询称,黄国威的公司无相关服务牌照,却30次承接检察院消防设备服务。黄国威辩称,公司与拥有牌照的二判公司挂鈎即可,属商业惯例。黎建恩作供时则表示,检察院的消防设备没大问题,不知道要由具备消防牌照的公司承接服务,亦没有印象何超明曾与他讨论更换承判公司事宜。
控方在庭上展示一份2005年5月的报价单,显示列印的报价单曾用原子笔修改金额;控方指,2005年4月仍是由「综合公司」承接,至同年9月却变作被告之一黄国威的「全兴公司」,质疑有人从中为「全兴公司」承接消防服务作「安排」。面对控方提出的种种疑点,黎建恩回应称自己价值观浓厚,一定不会参与犯罪,又称自己「做嘢一就一、二就二」,若工作时发现不法行为一定提出。其后他建议由陈家辉作答。而早前一直选择缄默的陈家辉询问,如相关事宜为两人对话,一方不承认,另一方沉默,法院将会如何裁决?主审法官指出将会「自由心证」,及后陈家辉便再没有作出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