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警示系统昨正式生效 对两国家发二级旅游警示

经由第26/2017行政长官批示核准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警示系统」昨(7)日正式生效,旅游危机处理办公室(下称「危机办」)随即对两个国家(埃及、土耳其)发出第2级旅游警示;另外对五个国家(比利时、法国、以色列、尼泊尔、突尼斯)发出第1级旅游警示。「危机办」称,第2级旅游警示,表示对人身安全的威胁已提升,此刻应对行程重新作出考虑,建议避免非必要的行程;第1级旅游警示,表示出现人身安全威胁,建议居民应注意人身安全、提高警觉及留意局势发展。

旅游警示系统昨生效,对土耳其发出第2级旅游警示,图为伊斯坦布尔机场早前发生恐怖袭击。 (互联网图片)

对有关国家发出旅游警示,「危机办」指出是基于由包括但不限于新型恐怖主义、恶劣天气、安全问题、政治争端或与公共卫生攸关问题

而引发的安全形势,虽以审慎的方式制定,但仅用作为危急情况的指标,以让人意识及注意自身安全,旅游警示系统并非安全保证,本身亦不具禁止性,所以是否旅游或根据所得资料而调整旅游计划,全由个人决定。

就旅游警示系统的实施, 危机办建议澳门居民出发旅游前及时购买保障範围全面、覆盖旅游警示系统,而且包括紧急医疗转送保障的旅游保险,若对保险条款有疑问,须向保险公司详细了解。

旅游警示系统覆盖77个国家或澳门居民的旅游热点(由于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地区均为中国的一部分,故不是旅游警示系统覆盖的目的地)。

旅游警示发出后,身处当地澳门居民如有需要,可致电「危机办」24小时旅游热线 +853 2833 3000、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24小时热线+86 1012308寻求协助。

保险业:部分公司接受二级警示保险  旅游业:建议一併购买旅游保险

澳门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会长曹锦泉昨日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对于旅游警示系统,保险业界已有相应旅游保险产品,一般来说,如果目的地属第一级旅游警示,保险公司接受投保,但若目的地属第二级旅游警示,部分保险公司仍会接受投保,市民应先了解相关条款。

一些正身处当地的市民,如果出发前有购买旅游保险,亦会获得保障,如目前身处刚被评为二级的土耳其及埃及的市民,因安全考虑想提早回澳,余下旅程的费用如改机票及酒店费用将会由保险公司按比例理赔,一般会是50%;而若出发后目的地突然被发出三级旅游警示,保险公司会赔偿市民提早回澳及余下旅程的费用。他提醒市民,若要到有旅游警示的国家旅游,应于订好行程后尽快投保,保障自己。

澳门旅游业议会理事长胡景光表示,旅游警示系统暂时对本地旅游业界没有太大影响,已成团往属旅游警示目的地的旅行团暂时仍会按计划出发,但亦同样提醒旅客,在参加旅行团或订购机票时一併购买旅游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