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三年才获僱主供款30% 李静仪不满央积金权益归属比例

政府日前向立法会小组会提交《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法案新文本,提出维持原先权益归属比率,即维持僱员工作满三年才可取得僱主供款。立法议员李静仪昨日受访时直言感到很失望,形容做法对短期工作僱员退休保障「大打折扣」。

李静仪昨日出席活动后受访表示,建筑业或服务业等员工的劳资关係较短,尤其是涉及外判服务员工,「一个地盘通常一年或半年就会完工,虽然法律上没有拒绝他们参与,但实际上他们储的钱,没有甚么办法可以拿走」,批评法案完全无法照顾这批就业稳定性不足的僱员。

她又指,非强制性央积金法案新文本建议,僱员工作满三年才可取得僱主30%供款,这个比例很低,因央积金每月供款不多,故不应该再打折扣。

讨论《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法案过程中,劳方曾建议僱员工作满一年可取得10%僱主供款,两年可取20%,希望更多人受惠,政府表示会研究。

但政府日前提交的新文本建议,维持法案最初的权益归属比率,即工作满三年可取得僱主30%供款,随后逐年递增10%,满十年方可取得全数僱主供款。

李静仪称,政府维持非强制央积金的权益归属比率,对工作期较短的僱员不公平。 (袁金秀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