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会」商讨旧楼重建 政府牵头 依楼龄设定重建业权同意比例
都市更新委员会昨日举行本年度第二次全体会议,运输工务司司长兼委员会主席罗立文主持会议。会后,由都市更新委员的三个小组负责人向传媒介绍会议内容,会上提出旧楼重建业权比例,由原本100%,降至80%至90%。
谢思训表示,考虑到本澳的土地资源紧缺,小组建议优化未来都市更新的暂住计划。 (刘凯辉摄)
第一专责小组副协调员谢思训表示,考虑到本澳的土地资源紧缺,小组建议优化未来都市更新的暂住计划,除向大厦原居民提供暂住房外,居民亦可选择金钱补偿,避免土地问题延误都市更新进程;他又称,政府已有避免旧楼重建时出现双重课税的方案,小组进一步提出由政府或银行向居民提供低息贷款。
对于政府同意成立全资公司,牵头都市更新工作。第二专责小组副协调员黄承发称,短期内将邀请政府现有的全资公司人员到「都更会」分享经验,例如澳门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为成立都市更新公司提供参考。
第三专责小组副协调员余健楚则表示,会上提出旧楼重建业权比例由80%至90%;小组建议30年以上至40年以下的楼宇,重建业权同意百分比订为90%,40年以上的楼宇重建及危楼等则应进一步降低业权同意比率。其中,楼龄40年以上的楼宇,重建的业权比例为85%;至于关乎重大利益或已拆卸的楼宇建议重建业权比例为80%至85%。
余健楚称,楼宇重建的业权比例涉及私有财产保护,他引述法务部门称,可订立新的特别法律解决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