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听新《土地法》审议录音月底完成 郑安庭指是好消息釐清政府立法原意

在北京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澳门立法会主席贺一诚受访时表示,立法会可于本月底完成审议新《土地法》会议录音翻听工作,「搞清立法原意」后,会回覆提出解释法案的议员唐晓晴。在上周五贺一诚受访消息经报道后,立法会议员郑安庭即向海一居小业主发文,表示立法会即将完成录音翻听工作是「迎来了好消息」,可以有助分析新《土地法》的立法原意,是否针对「可归责承批人」的土地25年到期后是否收地,以及证明政府是否对这些土地作出承诺另有解决办法。

图为在北京出席人大会议的澳区全国人大代表贺一诚(右四),出席澳区代表全体会议,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右三)亦有出席。 (新华社图片)

海一居业主联合会会长高铭博(下图)昨日接受本报访问时认为, 新《土地法》当然没违反《基本法》,但立法太粗略,当年立法过程中没有考虑周全,「现在又去大海捞针听录音」,质疑立法工作是「水平低还是走漏眼」。高铭博表示,到目前为止,小业主感觉愈来愈不乐观,希望政府和社会各界能达成共识,尽快协调解决「海一居」事件。

贺一诚上周五在北京受访时表示,立法会要翻听会议纪录,是因为议员唐晓晴认为新《土地法》104条是解释性法律,立法会则质疑当时政府对新《土地法》第104条的意向是否如唐议员所说一样,故需要翻听所有会议资料,希望藉此了解当时政府的立法原意。

贺一诚说,是次翻听审议新《土地法》的会议录音,分析立法原意,会查阅政府送交的文本引介、第一文本及最终表决文本,亦会翻听具争议性条文的录音,法案有200多条条文,全部要重听一次,工作量很大。

贺一诚解释,重听录音要在原装录音机上再听,不可有任何複製及删改,以免对立法原意有偏差,立法会很认真做这件事,因为涉及很多利益问题,但根据《基本法》第75条,立法会没有修改政府政策权限,新《土地法》修法权限在政府。

较早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出席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团会议时,提及到澳门要解决社会深层次问题,有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引述人大委员长张德江指出,澳门的深层次问题,如土地及交通等,不容易解决,要在「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下依法解决。

贺一诚表示, 澳门有很多争议指《土地法》侵犯了私有财产,因为有备案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是,新《土地法》没有违反澳门《基本法》,「这是重要原则」,并已向澳区全国人大代表清楚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