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碧琪:申请时转售私楼 取消资格 林宇滔:「有名无实」遗产受益人亦取消

昨日被房屋局解除买卖预约合同或处于解除合同的法律程序当中的家团,有议员认为,过去是先审查后抽籤,现时新制度是先抽籤后审查,所以是其后在审查时才发现资格上不符合条件;亦有评论称可能涉及遗产分配问题,政府应详细交代解除合同情况,令市民清晰。

立法会议员宋碧琪昨日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有些个案是以往申请四厘补贴买私楼,在申请经屋时已将私楼转售的情况,都会导致取消资格。

传新澳门协会筹委会召集人林宇滔受访时称,现时由申请至到上楼「做大契」的时间都很长,有一定的变动是很正常,他过去曾接触过的个案,在遗产分配上,澳门法律是有一个「特留分」遗产分配;在家人过身后,「特留分」之一可能是妻子和子女要继承几分之一的业权,而分配后对业权没有支配性的受权登记,都会取消申请经屋的资格。这情况下现时的《房屋法》未完善提供保障,冀望有关当局在法律上清晰并提醒市民,在遗产继承上有「特留分」,如何解决有关的问题。

宋碧琪称,申请经屋时若转售私楼,将导致取消资格。 (资料图片)

林宇滔表示,希望当局在法律完善有名无实的遗产「特留分」的受益人权益。(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