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轨法》公众谘询下月结束 「 关爱座」不让座罚则争议大

因应轻轨凼仔段计划于2019年通车,但本澳现行法例并未有针对轻轨交通作出规範,运输基建办公室及交通事务局早前公布《轻轨交通系统法》(下称《轻轨法》)法案,主要内容包括轻轨系统运营管理、运营者的责任及义务、乘客及公众的责任及义务、票价制度等,由上月13日起至下月13日就法案开展为期60日公众谘询。运建办及交通局日前联合举办《轻轨法》公众座谈会,就有关内容向公众进行讲解。

运建办副主运吴景松表示,政府计划成立一间由政府全资拥有的公司经营轻轨,但有市民认为应由私人公司自行出资,而非由政府负责。吴景松回应指,轻轨系统目的是减少使用私人车辆,减轻目前交通系统的承载压力,同时完善市民的出行环境,提供公共服务不单着眼于收支,亦可以间接对社会经济带来影响。

运建办高级技术员郑艳霞称,《轻轨法》法案参考了内地、台北、香港、新加坡及葡萄牙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及管理模式,但有市民指凼仔段预计在2019年落成并提供服务,法规上仍有太多未知数,即使对公众谘询仍难起作用。

有市民担心轻轨落成后《轻轨法》法案建议对不合理佔用轻轨车厢内的「关爱座」或称「优先座」,不让座给有需要人士,可被罚款400元至5,000元;市民担心採取罚则,会增加社会矛盾。至于文本上所指,不合理佔用优先座将被视为违法,运建办表示,目的是提倡让座文化,至于如何设置或是否需引入罚则,持开放态度,欢迎公众提出意见。

有市民认为轻轨车厢内的「关爱座」,不让座採取罚则值得探讨。 (梁灿旭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