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用品津贴今起接受登记 料受惠学生人数超30,000人
特区政府于2016/2017学年继续推出「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计划。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由今(28)日至5月19日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可获发澳门币3,000元津贴,支持大专学生购买书籍、参考资料和学习用品,预料受惠学生人数32,800人,特区政府的预算投入约为澳门币9,840 万元。
登记人资格
凡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并在本澳或外地修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高等专科学位、两年或以上的文凭或副学士课程的学生均可登记。
手续简便快捷
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只需于上述指定期间登入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网页www.gaes.gov.mo填写有关表格及上载2016/2017学年的注册在学证明文件,便可完成登记程序。去年曾作登记的学生无需重複填写部分个人资料,只更新需要修改的资料及上载在学证明文件。
除了在网上登记外,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亦可亲临或委託亲友到高教办下设的大学生中心、高教办接待处,或民署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民署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索取登记表及递交文件。
此外,为儘量简化有关手续,就读于本地高校的学生;在外地就读并领有本澳其他公共实体发放奖、助、贷学金的学生;以及由本澳机构协办,外地高等教育机构获特区政府许可于澳门运作课程的学生,均可豁免递交在学证明文件。
随时查询发放状况
有关津贴将于登记期结束后60天内透过银行转账或由财政局发出凭证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已作登记的学生可凭在网页进行登记时所取得的登入密码,随时查询登记结果和发放状况。当津贴发放后,高教办会以电邮及短讯通知登记人有关津贴的发放消息。
有关详情,可浏览高教办网页或致电语音热线2857 1111查询。
「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计划由今(28)日至5月19日接受相关登记申请。 (互联网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