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续发大专生学习用品津贴 每名学生金额维持3,000元

政府今学年继续发放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金额维持3,000元。合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今年5月19日前办理登记,在登记期届满日起60 天内便可领取。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上周五(24)日举行记者会表示,行政会已完成讨论《2016/2017学年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行政法规草案,凡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在本澳或外地修读认可高等教育机构开办的学位,或学习期不少于两学年的高等教育课程学生,均可申请津贴。

他称,申请人必须在今年5月19日前办理登记,凡就读于本澳高校的学生、在外地修读高教课程并获本澳公共实体发放奖、助、贷学金的学生,以及修读由本澳机构协办并获许可在澳门运作课程的学生,均可豁免递交在学证明文件。高教办有需要时可要求学生于获通知日起计15 日内递交其他文件或补充说明。

津贴会以银行转账或由财政局发出凭证方式一次性支付,今年预计有32,800人受惠,政府预计支出9,840万元。草案建议自公布翌日起生效。梁庆庭表示,金额不随通胀调升是经过分析考虑,认为支出符合特区政府的经济状况,维持3,000 元合适。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表示,政府今学年继续发放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金额维持 3,000元。 (欧阳振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