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规定超过八米车辆 禁由荷兰园左转西坟马路
长度超过八米的车辆去年底起禁止由荷兰园大马路左转往西坟马路。交通事务局昨日表示,经过数月视察,局方发现仍有长度超过八米车辆违反有关管制,对行人及驾驶者构成危险,当局提醒驾驶注意,违者可被科处罚款澳门币600元。
为保障行人及驾驶者安全,交通局自去年底,积极整治塔石周边道路环境及作出相应调整,当中包括扩阔介乎和隆街与荷兰园大马路之间一段西坟马路行人道,并实施禁止长度超过八米之车辆由荷兰园大马路左转往西坟马路。
交通局再次提醒驾驶者,超过上述长度之车辆,如要在荷兰园大马路前往西坟马路方向时,可取道塔石广场行车隧道、士多鸟拜斯大马路及高伟乐街行驶,以免违反相关交通标誌被罚款,并影响交通安全。
交通局提醒驾驶者凡超过八米的车辆禁止由荷兰园大马路转上西坟马路。 (交通局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