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法》拟颁布一年后生效 陈泽武:适量缩减开始时间

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昨(28)日继续讨论《高等教育制度》法案细则性审议。二常会主席陈泽武会后总结时称,政府向二常会提交《高等教育制度》法案新文本,建议《高教法》生效时间由颁布后 90天延长至一年。二常委员会争取4月中签署意见书,4月尾或5月初交上大会表决。

陈泽武表示,政府希望有足够时间制订《高教法》的配套行政法规,令法律和配套法规同步生效,如法案通过,《高教法》的生效时间将由颁布后90 天改为一年,即明年9 月新学年实施。陈泽武称,《高教法》讨论至今已长达两年,委员会冀与政府商讨,适量缩减开始实施时间。

另外,法案规定高等教育基金的设立,以及职权、组成及运作制度由行政法规订定。委员认为以往类似基金制度均由法律设立,希望政府解释当中理由。陈泽武又指,新文本亦接纳委员意见,明晰处罚制度中只可处罚本地实体或协办机构,外地的高等院校在本地从事高等教育时涉及行政违法则无法处罚。

二常会讨论政府提交的《高等教育制度》法案新文本,建议《高教法》生效时间由颁布后 90 天延长至一年。(梁佩茵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