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辩护律师要求重听庭审录音 何超明妻涉「笋价」购「海天居」单位

刚接手为前检察长何超明辩护的律师潘爱仪,昨日在庭审前向法庭申请重听早前的庭审录音副本,又解释称虽然法庭给予20日时间,至今仍未看完相关的案卷卷宗。合议庭主席岑浩辉回应称,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刚接手替何超明辩护的律师潘爱仪昨日指,20多日还未看完宗卷,希望法庭再给予多些时间。 (刘凯辉摄)

在庭审上,法庭继续传召廉署调查人员出庭作证,就清洁及管理合同工程判给部分作证。证人表示,这一部分共有120项判给,涉及金额为2,960多万元,证人在庭上展示一份检察院首次向涉案公司判给工程的建议书,而建议书则是由涉及何案的另一被告陈家辉所撰写,内容包括指当时的公司有进步空间,相关服务上需要进步空间,希望换公司,所以希望改判给成立只有十多日的涉案公司。

辩方律师盘问证人,有没有求证过前一间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时,当中有没有收过投诉,又或有不足之处才要换公司?证人回答称,虽没有这部分资料,但涉案公司承批检察院清洁服务后,其实都是分判回之前曾向检察院提供服务的公司,而涉案公司收取的金额,亦会较前一间公司高出15%。

证人又称,首次判给涉案公司的建议书,都由陈家辉撰写及黎建恩同意,最后由何超明批准。此外,证人称,涉案公司表明会在承接检察院的两个货仓管理服务后,再聘请一批清洁人员、管理员和值勤人员等,但廉署在调查时发现,涉案公司的社保供款纪录中,两个货仓只登记同一名报称看更的人士。辩方答辩称,或者是涉案公司没有为僱员供款所致。

另外,在昨午的庭审中,法院传召三名证人,分别是保利达洋行地产销售员、管理层人员及一名会计,就何超明太太周小芙持有的海天居单位作证,三人均称不认识何超明及周小芙。

证人称,集团老闆柯为湘曾于2008年底,指示将一个价值近800万元的「海天居」楼花单位,以75折售予涉案商人麦炎泰,并称是「朋友价」。其后麦炎泰表示,希望将单位转让给周小芙,并获柯为湘同意。

柯为湘又叮嘱证人称,由于母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佔「海天居」项目的80%权益,提供折扣会分薄股东权益,买卖合同只能写原价,并着令要妥善处理。最终折扣差额由柯为湘拥有的独立公司支付,但保利达洋行先后发出四张单据,显示收到由周小芙支付的差额。

控方质疑保利达集团虚构有关单据,又询问三名证人如将有关单据送往香港联交所,公司会否为此受到调查?三名证人均表示不同意是虚构,又认为是惯常做法,只是为客人提供折扣,控方续称,事件会交由相关部门跟进。

另外, 何超明在下午庭审完结前再次发言时称,从来不知道购买上述单位存在折扣,又指单位原本是买来送赠父亲,但由于父亲已老迈,将来可能牵涉遗产处理等问题, 此外, 亦由于自己在澳门太出名,最后决定单位业权由太太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