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涉贪案 三内地证人被拒来澳 控辩双方大打 「一国两制」牌
前检察长何超明涉贪案昨日继续在终审法院合议庭审讯,针对控方多次质疑获多利中心16楼教员休息室及竹湾豪园招待所的用途,但何超明昨日上午庭审完结前发言,指他有三名重要内地证人,证明他与三人在上址进行公务会面交流,惟他收到法庭通知,指三人未能出庭作证,原因是「一国两制」下三人出境理由无包括出庭作证,所以证人无法来澳,他希望法庭提供指引,但合议庭并无回应。
究竟「一国两制」是否不容许内地人来澳作证?「一国两制」在法庭控辩双方中有何作用?何超明能否凭着「一国两制」扭转形势?澳门法制研究会理事长洪荣坤一一解构当中的玄机。
前检察长何超明昨早庭审时提出,根据「一国两制」,他的三名内地证人为何不能来澳为他作证。 (资料图片)
三名在何超明案「证人名单」出现的内地证人,来头都不小,分别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原局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领导、珠海市检察院领导,但何超明昨早并无在庭上读出三人的姓名及职位,让人更对三人的身份倍感神秘。
何超明涉贪案中备受争议的是皇朝区获多利中心16楼教员休息室及路环竹湾豪园招待所两处地方,是何超明怀疑收藏海关沉香赃物、闢作「私人行宫」的重要指控, 控方多堂庭审都针对这两处地方的用途提出强烈质疑。
获多利中心16楼教员休息室,一直是控方针对何超明涉案的证据之一。(资料图片)
三根「救命稻草」
但何超明昨早却似有备而来,声称三名有官职的内地证人,由于早前收到本澳法院通知,最终却未能来澳出庭作证,令辩护存在困难。
不过,何超明指三人可以证明,他曾与三人在获多利中心16楼教员休息室及竹湾招待所,进行公务会面及交流的情况,并证明检察长办公室前顾问王显娣如何协助联络接待,以及 2005年自己出席丹麦国际检察官年会的情形。
何超明早前在庭上自辩时称,他在竹湾豪园设招待所,是受到内地「招待所」文化影响,在办公室聊天培养不到感情和信任;他亦曾在两次大规模的「5.1?游行中,在招待所与内地保安人员见面,又曾经在招待所与内地检察院人员、线人和社团等见面。
何超明曾称, 因深受内地文化影响,故在竹湾豪园及获多利中心招待内地官员。 (互联网图片)
「一国两制」的疑惑
然而,何超明昨日在庭上续称,收到的回覆是由于「一国两制」,三人出境理由并无包括来澳出庭作证, 所以证人来不到,他希望法庭提供指引,合议庭并无回应。何超明昨日上午庭审结束后离开法庭时口中念念有词,并向传媒表示「有困难,帮帮手」。
究竟「一国两制」是否不允许内地人士来澳出庭作供?澳门法制研究会理事长洪荣坤(下图) 昨日接受本报电话访问时称,「一国两制」并无这样的禁制,问题三名内地人士在内地均有官职在身,他们若要来澳出庭作证,首先要向本澳法院提出「司法请求书」,再由法院将文件提交所属检察院审议,获批后才能实行。
「隔山打牛」作证
然而,第二步才最重要,三人必须向其所属单位提出来澳申报,能不能批准,外间无从得知。不过,洪荣坤指出,还有另一方办法,就是三人向本澳法院提出「司法请求书」后,由法院胪列辩方需要向证人提问的问题,寄给内地的法院,期间或由公安部派员协助,当内地法院收到问题后,可要求三名证人书面作答,作答完后再寄回本澳。
何超明曾指出,多次在竹湾豪园招待内地官员、线人及保安人员。 (互联网图片)
「事实证人」非常有用
洪荣坤特别提出, 若三名证人是属于「事实证人」,则他们所作的证供,对辩方非常有用。换言之, 何超明若拥有三名「事实证人」对他有利证词,不排除一扭连日的劣势;难怪他离庭前,竟主动向传媒提出「有困难,帮帮手」的请求。
何超明表示,内地三名官员可作证教员休息室用于公务,一名为内地最高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原局长。 (互联网图片)






